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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先进(文明)班集体、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4-10-23来源: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江南大学先进(文明)班集体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评选办法

2024年修订)

江大校办〔20245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优良班级建设,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激发广大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营造优良的育人氛围,充分发挥班集体的教育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对象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然班级。

评选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班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能加强班级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有较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班主任工作指导有力且参与度高,班委会团支部协调默契,班干部以身作则敢于管理勤于服务;全班学生和谐共处团结互助;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注重宿舍卫生环境和学习氛围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加强体育锻炼,班级同学体质良好。

(三)具有勤奋严谨的优良学风。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各班中名列前茅;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学习氛围浓厚。

评选指标与内容

校级先进(文明)班集体的评选指标包括思想建设班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等3个大项,15个评比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

评选名额

校级先进(文明)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全校本科生班级总数(一年级预科班除外)的10%,按比例分配到学院,不足1个名额的学院按1个名额计。校级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的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

评选要求

(一)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先进(文明)班集体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的评审工作。

(二)学院须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组成的院级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先进(文明)班集体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学院要把先进(文明)班集体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评选和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把典型选树和教育引导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以评促建教育为主的目的。

(三)学院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细则。评选材料一律以当学年班集体的建设情况和工作成绩为依据。学院择优推荐当年度先进(文明)班集体为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候选班级。

(四)经班级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评审后,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五)学院评选细则学院初评名单和最终评定结果均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班级评选资格或者获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荣获校级先进(文明)班集体和先进(文明)班集体标兵称号的班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一定方式宣传其先进集体建设经验,为全校本科生班集体建设树立榜样。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江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2233号)同时废止。

附件:

江南大学先进(文明)班集体评比指标体系

项目

评比指标

权重

评比内容

思想建设

政治学习

20

20%

积极组织班集体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

集体观念

30

集体活动参与率

遵纪守法

20

守纪情况安全教育及诚信教育开展情况

党团建设

30

团建情况党建情况

班风建设

管理制度

20

35%

班会制度选举制度等常规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创新

分工合作

10

班干部合理分工团结协作

组织实施

20

班集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实施成效

班主任工作

10

班主任指导并参与班集体建设情况

校园文化

20

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文明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宿舍建设

20

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数量

学风建设

促进举措

15

45%

学习促进机制和具体措施

学习状态

15

学习目标明确,班集体课堂纪律出勤率

创新实践

25

参与学术活动学科竞赛讲座等情况,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情况,参与国际交流情况

考风考纪

15

遵守考试纪律情况

学习成绩

30

主干课程优良率不及格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