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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日期:2024-10-18来源: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江大校办〔20203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对象

江南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奖学金比例

本科生的单项奖学金不超过总学生数的75%,奖学金额度为200元。

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或处理。

(三)积极进取,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宿舍个人卫生总评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及以上。

(六)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奖项设置

学生单项奖学金主要以学生在德劳等某一方面突出表现为依据,原则上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一)道德风尚奖:用于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自强不息等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学习奋进奖:用于奖励学习勤奋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

(三)文体优胜奖:用于奖励非专业学生在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比赛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群众体育活动等文化体育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劳动先锋奖: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校内外专业与生活实践勤工助学宿舍卫生等劳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五)科技创新奖:用于奖励在创新发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等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六)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学校各类组织中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且工作成绩显著者。

评选要求

(一)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份进行。

(二)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精神,成立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制定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三)评审实行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的工作程序。

(四)学院初评名单和学校审批结果均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表彰与奖励

学校统一颁发奖学金证书。每位学生原则上只获评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当学年各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兼得,奖学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附则

    本办法自2020-2021学年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原(江大校办〔201629号)文件中《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同时废止。